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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到德州的第一個印象就是-熱。

從機場走出來,拖著高達 63 磅 (不要問我幹嘛帶這麼多東西,其實我只是想太多。) 的行李,迎面一陣暖風 (好吧,跟匹茲堡比,這算是熱風。) 撲面,曬得人睜不開眼的陽光,原來這就是我即將要展開生活的地方。老天也挺會捉弄人,當年為什麼從台灣千里迢迢的跑到美國,還選了波士頓這種冰天雪地的城市,也就是因為本人怕熱又討厭被曬黑,沒想到幾年下來轉了一大圈,最後還是落腳在南端 (還好不是最南端) 的德州。

我對奧斯丁這個城市一點也不熟,除了之前公司面試與來找過房子之外,頂多只聽過同班同學聊起「奧斯丁是個好地方」這種不著邊際的評價,到底怎麼個好法尚待探索,現在只有張開雙眼觀察與感受。「有熱到!」熱會讓我食慾降低,意味著我應該不會繼續胖下去了,這也算是好事一樁。

因為熱,德州人的衣著也有顯著差別,穿著短袖 T-Shirt、小可愛、短褲/運動褲,大方的露出肩膀手臂與長腿,是德州人穿著的主流。我不禁慶幸自己帶了合適的衣服,融入這個城市好像不是太難,唯一的怪異之處是我的鞋子。除了運動鞋之外,我只帶了一雙黑皮鞋。在華氏 85 度的高溫之下穿著黑皮鞋走來走去,我也很佩服自己。而放眼望去,這裡的人都穿下面這種鞋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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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錯,就是夾腳拖。在這裡,夾腳拖的普及性搞不好比墨西哥人還多,連商店的櫥窗都要靠夾腳拖來撐場。夾腳拖的好處就是通風、涼爽、造型簡單而且價格低廉,難怪成為德州人的最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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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點是,還不只一家櫥窗。Chico's 的 bling bling 夾腳拖,好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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夾腳拖在這個地區的流行程度已經到了一整個誇張的地步。無論走到哪裡,總是人腳一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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夾腳拖也可以這樣賣。(OS:波士頓跟匹茲堡都沒這種賣法,不過台灣夜市應該很多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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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生穿夾腳拖,就一定要塗上性感的指甲油才有風景。(OS:那妳自己勒?><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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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阿伯的夾腳拖就......

其實我平時不太穿夾腳拖,因為實在熱的受不了,所以我還是去購物中心買了兩雙。一般美國的夾腳拖尺碼都是從 6 號起跳,像我這種 4 號半的哈比小腳,還是跑遍了五家店才找到合腳又有型的夾腳拖,難得居然不用勉強自己穿兒童款,可以晉升成人一族 (足),開心!幫德州的鞋店加一分。買到夾腳拖以後立刻換上,正式開始我的德州生活。


稚齡說:說穿了這不過是一篇開版文,扯那麼多是要幹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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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amein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